学工处[2024]6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教育、引导和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生的学习主体意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现就进一步加强学风督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方式
采用班级自查、学院普查、学校抽查“三级联动”的方式。
1.班级自查:各班级的班委成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提醒班级成员按时到课,将学风违纪的相关情况报至学院。
2.学院普查:各学院自行安排时间,每周组织学工线全体老师对所有学生班级开展至少一次普查。
3.学校抽查:学生工作部(处)将每日随机抽取各学院不同年级的若干教室进行督查,并于每周一在官网与专干工作群内通报督查结果。
二、督查内容
1.上课考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旷课以及履行请假手续情况等。
2.课堂不文明现象。包括带早餐、零食进教室食用、着拖鞋等不雅观穿戴进教室。
3.无手机课堂实施情况。包括学生是否认真听讲、手机是否入袋等。
4.其它影响课堂教学秩序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学生考勤、学生课堂纪律检查督促、学生课堂纪律信息反馈、违规违纪学生处理等工作。
2.广泛宣传教育。各学院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全面增强学生的课堂纪律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强化学生对校纪校规的深入认识,共促优良学风。
3.抓好引导管理。各级工作人员要将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记录。同时,对学风违纪的相关学生要加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依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各学院自查情况报告于每周五12时前报送至邮箱:1299741975@qq.com
4.建立通报制度。各学院应对班级自查和学院普查的结果认真核实汇总,定期将各班级学生到课率情况和不良学风行为的名单面向全院进行通报。学工部在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将及时通报督查结果。
5.突出结果运用。校、院两级要定期召开学风督查专项工作总结会议,梳理经验、推广典型,查摆问题、切实整改;构建奖优罚劣机制,在奖助优的推荐、评选工作中将学风督查结果作为基本依据之一。
联系人:胡兰;电话:0731-82820958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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