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教育管理科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和学风建设学年度方案。
2.制定思想政治主题教育和典型教育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学风建设和常规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包括日常管理、考核、培训、辅导员素质能力竞赛、辅导员工作室建设、评优表彰、主题班课管理等工作。
4.负责全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引导与管理,组织对全校学生进行学风建设、文明养成等情况的检查、评比和通报,组织对各学院学风建设和日常管理进行督查。
5.建立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负责学生信息系统的建立与管理,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
6.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及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负责学生违纪处分工作,规范处分流程、依据。
7.负责学生奖励工作,完善优秀学生奖励体系,包括学校各类奖学金、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定与奖励。
8.负责组织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及网络文明教育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调查及学生思政教育专题研究。
9.负责学工系统、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信息更新和维护工作,负责部门网络安全与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工作宣传报道。
10. 做好学生学籍异动、请假、休学、入学、离校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11.负责建立学生信息报告与联动机制、预防与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参与学生突发事件、特殊事故的处理。
12.负责起草学生工作计划、总结、大事记、文件、报告和有关材料;组织审核以部门名义发出的文件和其它文字材料。
13.负责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的会议记录、整理、印发,检查、督促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将执行情况向处领导反映。
14.负责上级和学校各类文件收文登记、传阅、催办,负责学工系统各类文件的印发与归档,负责部门档案建设与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
15. 负责部门公章管理,办理请印、请款、报账、报考勤等日常综合性事务;
16. 负责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会务工作,协助做好部门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办公室安排及清洁卫生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信访、接待工作。
17. 配合学院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如院务公开、信息公开、各类数据采集和评估工作、编制部门预算等),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8. 指导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19.完成学校党委和本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国防教育办公室职责
1.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国防意识,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
2.负责组织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宣传、咨询、报名、体检、政审、送兵等工作。
3.配合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做好服兵役期满学生的复学工作及落实有关大学生士兵优抚政策。
4.负责制定学生军事训练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加强军训教官自训队的组织管理、训练提升工作。
5.加强国防教育基地建设,指导学生军事兴趣类社团建设,做好退役大学生管理及帮扶工作。
6.协同军事理论教研室组织军事理论教学、加强军事课课程与学科建设。
7.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工作。
8.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军事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生资助中心职责范围
1. 负责宣传、执行国家和省的各项资助政策,起草和制定学校各项大学生资助制度。
2. 组织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及建档, 完善学校“奖、勤、缓、贷、补、助、免”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3. 组织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资格认定及贷款后的教育管理工作。
4. 做好各级各类奖助学金、服兵役资助、生活补助、困补基金等资助项目的审核、发放及回访工作。
5. 组织办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生缓交学费申请、学费减免申请、困难补助申请等审核汇总及落实管理工作。
6. 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的组织开展工作。
7. 建立并管理资助工作档案,做好资助系统的信息管理、上报和维护。
8. 负责开展学生诚信教育、树立励志典型等资助育人工作。
9. 负责全校大学生医保工作。
10.完成学校党委和本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职责
1.开展面向全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咨询、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课程教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等日常工作。
2.开展面向全校学生的心理咨询服务:包括面谈咨询、网络咨询、电话咨询等,并开展心理咨询典型案例研讨会或督导活动。
3.开展面向全校学生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并开展典型个案研讨会。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工作,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安排,开展相关教研教改活动。
5.开展心理健康宣传与教育活动,举办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知识专题讲座和培训等。
6.开展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回访,并建立相应心理档案。
7.开展有共同心理问题学生的团体心理辅导。
8、开展专、兼职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教师的专业培训和督导。
9.开展对二级学院特色成长辅导室及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指导和专业培训,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
10.指导学校心理部、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等学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和教育活动。
11.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研究工作。
(五)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职责
1.制定、完善和落实标准化宿舍管理服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目标、计划以及措施,并贯彻落实工作任务。
3.负责宿舍管理队伍建设,负责宿舍管理员、宿舍学生自我管理队伍日常工作的指导、管理和考核。
4.制定住宿计划,负责全校学生住宿的安排和调整工作,做好毕业生离校退宿和新生入学住宿的各项工作。
5.督查学生宿舍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开展宿舍文明创建活动。
6.配合后勤基建处做好学生宿舍水电、家具设施的配备、管理、维修等工作。
7.配合保卫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学生宿舍的保卫、防火、防盗等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8.加强与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好学生宿舍表现的考核工作,及时处理学生宿舍内的各类问题。
9.做好学生宿舍“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区建设。
10.完成学校党委和本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 上一篇: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
- 下一篇: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