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是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日常事务管理、国防教育及武装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学生教育管理科、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国防教育办公室、学生资助中心、宿舍管理中心,其具体职责是:
1.负责研究制定全校学生工作及人民武装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及规章制度,并统筹组织实施与检查评估。
2.负责统筹全校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拟订思政教育方案,组织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研判学生思想动态,指导网络思政教育。
3.负责统筹全校学生学风建设与文明养成工作,拟订学风建设实施方案,完善学生学业指导、激励与约束机制,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各类评奖评优、违纪处理与教育。
4.负责全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拟订队伍建设规划与管理制度,统筹辅导员的选聘、培养、考核、晋升及奖惩等工作。
5.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建立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组织开展心理普查、个体咨询、团体辅导及心理健康课程建设与教学。
6.负责统筹全校学生日常管理与安全稳定工作,拟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维护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协调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学生安全与劳动教育。
7.负责全校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统筹住宿资源调配、宿舍区精神文明建设、“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及安全管理。
8.负责全校学生资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完善“奖、勤、助、贷、补、减、免”及“绿色通道”等多元资助体系,组织开展资助育人活动及大学生医保服务工作。
9.负责学校武装部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大学生国防教育、军事技能训练、征兵入伍宣传与组织、拥军优属及退役复学学生管理服务等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长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工作部与武装部的工作,直接分管部门综合事务、国防教育及支部党建工作。
2.负责全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管理工作。
3.负责本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向分管领导反映学生工作。
4.做好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和与学校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5.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学工系统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有关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
6.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听取各院部反映,开展调查研究、指导、监督和考核各院部学生工作。
7.负责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和考核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8.负责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大学生奖、助、贷、减、补工作。
9.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提升服务意识与工作质量。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副部长(一)岗位职责
1.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分管学生教育管理科、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重点推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负责学风建设、学生日常管理、评优评先及违纪处分等相关工作。
4.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包括选拔、培养、培训、比赛、考核、奖惩等。
5.负责辅导员班课建设及职业能力提升工作。
6.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危机预防与干预、二级学院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等工作。
7、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教研教改和女性心理研究。
8.负责学生工作上报材料及学生工作文件的审核。
9.完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副部长(二)岗位职责
1.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兼任武装部副部长,分管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学生资助中心。
2.负责学生军训、征兵入伍及日常国防教育工作。
3.负责学生宿舍“一站式”综合服务社区的建设与管理。
4.负责宿舍资源整合、宿舍分配、宿舍家具采购需求方案的制定。
5.负责宿舍安全管理与文化建设工作,监督宿舍服务保障第三方机构服务质量,协调处理学生宿舍突发事件。
6.负责宿舍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学风建设工作,推动学生管理与思政教育有机融合
7.负责学生奖、勤、助、贷、补、减、免及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8.负责大学生诚信教育、资助育人等工作。
9.完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内设科室及各岗位岗位职责
(一)学生教育管理科
科室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政策,制定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学风建设方案及相关制度,组织实施主题思想政治教育、典型教育及学风建设活动。
2. 负责全校辅导员、班主任的日常管理、考核、培训、竞赛、工作室建设、评优表彰及主题班课管理等工作。
3. 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引导与管理,组织学风建设、文明养成等情况的检查、评比与通报,对各学院学风建设及日常管理进行督查。
4. 建立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推进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负责综合素质测评、学生违纪处分(规范流程与依据)及学生工作考核。
5. 完善学生奖励体系,负责各类奖学金、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的评定与奖励;办理学籍异动、请假、休学、入学、离校等相关手续。
6. 组织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及网络文明教育,开展学生思想状况调查与思政专题研究;负责学工系统、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与维护,承担网络安全、信息管理及宣传报道工作。
7. 建立学生信息报告与联动机制、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机制,参与学生突发事件及特殊事故的应急处理。
8. 负责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大事记、文件、报告等文稿起草与审核;负责文件收发、传阅、催办、归档,以及部门档案、资产管理、公章管理、请印请款、报账、考勤等日常综合性事务。
9. 组织部门各类会议会务工作,协助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办公室清洁卫生,负责对外联络、信访接待及部门预算编制等;配合其他部门完成数据采集、院务公开、评估等相关工作。指导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易班工作站开展工作;
10. 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人员职责
人员1:学生教育管理科科长
1.负责部门综合事务、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学生教育管理科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学生各类大型教育活动。
3. 负责上级及学校各类文件、简报、机要函件的收文、传阅与催办;负责学工系统各类文件的印发、登记与归档;负责部门文书档案建设与管理。
4. 负责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会务工作,检查、督促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及时向部门领导反馈执行情况;负责学生工作各类会议的记录。
5. 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包括辅导员各类项目申报,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日常管理、考核、培训、素质能力大赛、评优表彰、主题班课管理等工作。
6. 负责对外联络及信访接待工作。
7. 配合学院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如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各类数据采集与评估等。
8. 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2:教育管理科科员
1. 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2. 制定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离校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
3. 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学风状况调查、统计、分析。
4. 负责学风建设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督查,组织各二级学院学风建设、文明养成等情况的检查与评比。
5. 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的流程与依据,负责违纪学生教育与处分工作。
6. 参与学生突发事件及特殊事故的应急处理。
7. 指导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
8. 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3:教育管理科科员
1. 负责组织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及网络文明教育。
2. 建立并管理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推进学生工作的信息化、现代化建设。
3.指导学校易班工作站开展工作,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同信息技术融合。
4.负责学工系统、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信息更新和维护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完成部门网络安全与信息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工作宣传报道。
6.协助支部书记开展支部党建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国防教育办公室
科室职责
1.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国防意识,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
2.负责组织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宣传、咨询、报名、体检、政审、送兵等工作。
3.配合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做好服兵役期满学生的复学工作及落实有关大学生士兵优抚政策。
4.负责制定学生军事训练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加强军训教官自训队的组织管理、训练提升工作。
5.加强国防教育基地建设,指导学生军事兴趣类社团建设,做好退役大学生管理及帮扶工作。
6.协同军事理论教研室组织军事理论教学、加强军事课课程与学科建设。
7.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工作。
8.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军事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人员职责
人员1:国防教育办公室主任
1.负责学校学生国防教育、应征入伍、退役士兵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学校国防教育、应征入伍、新生军训的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国防意识,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
2.负责组织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宣传、咨询、报名、体检、政审、送兵等工作。
3.配合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做好服兵役期满学生的复学工作及落实有关大学生士兵优抚政策。做好服兵役学生学费资助和助学金审核发放工作。
4.负责制定学生军事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军训教官自训队的组织管理、训练提升工作。
5.加强国防教育基地建设,指导学生军事兴趣类社团建设,做好退役大学生管理及帮扶工作。
6.协同军事理论教研室组织军事理论教学、加强军事课课程与军事技能训练的有机融合,落实国防教育与军事训练的各项任务要求。
7.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工作。
8.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生资助中心
科室职责
1. 负责宣传、执行国家和省的各项资助政策,起草和制定学校各项大学生资助制度。
2. 组织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及建档, 完善学校“奖、勤、助、贷、补、减、免”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3. 组织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资格认定及贷款后的教育管理工作。
4. 做好各级各类奖助学金、服兵役资助、生活补助、困补基金等资助项目的审核、发放及回访工作。
5. 组织办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生缓交学费申请、学费减免申请、困难补助申请等审核汇总及落实管理工作。
6. 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的组织开展工作。
7. 建立并管理资助工作档案,做好资助系统的信息管理、上报和维护。
8. 负责开展学生诚信教育、树立励志典型等资助育人工作。
9. 负责全校大学生医保工作。
10.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岗位人员职责
人员1:学生资助中心主任
1.全面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学生医保工作。负责制订学生资助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做好部署和安排。
2.负责国家资助政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宣传,做好与学生资助有关的法律咨询与援助工作,指导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落实国家及学校各类大学生资助政策。
3.完善助学体系,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4.负责政府、学校及社会各界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的审核发放工作。
5.负责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的运行,受理学生申请缓交、减免学费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建立“奖、勤、助、贷、补、减、免”等资助管理工作档案,建立相关数据库,对口上报相关数据材料。
7.负责定期调研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状况,组织开展经济困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励志成才感恩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和树立自强自立学生典型。
8.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2:学生资助中心专干
1.宣传医保政策知识,动员学生参保,并为参保学生提供优质医保服务。
2.制定学校相应的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做好参保学生申报登记、材料信息审核、信息录入变更及代缴等工作。
3.办理医保退费、医保证明打印等手续。
4.代办参保学生寒暑假期间、实习期间异地住院医疗费的报销手续。
5.负责全校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协调与待遇发放;
6.负责校方责任险学生信息收集、统计上报、保费保单对接。
7.完成本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科室职责
1.开展面向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咨询、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课程教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等工作。
2.开展面向全校学生的心理咨询服务:包括面谈咨询、网络咨询、电话咨询等,并开展心理咨询典型案例研讨会或督导活动。
3.开展面向全校学生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并开展典型个案研讨会。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工作,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安排,开展相关教研教改活动。
5.开展心理健康宣传与教育活动,举办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和培训等。
6.开展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回访,并建立相应心理档案。
7.开展有共同心理问题学生的团体心理辅导。
8、开展专、兼职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教师的专业培训和督导。
9.开展对二级学院特色成长辅导室及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指导和专业培训,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
10.指导学校学生会、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等学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和教育活动。
11.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岗位人员职责
人员1: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
1.全面负责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负责中心的建设与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制度文件及建设方案等材料的撰写,统筹经费预算与使用管理。
2.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汇报工作,开展二级学院特色成长辅导室的专业督导,做好与相关科室及部门的沟通协调。
3.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排查、评估、干预与转介工作。
4.负责中心专职教师的工作安排,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及女性心理健康研究所的业务开展。
5.负责专兼职心理咨询师、课程教学教师及学生朋辈心理互助与自助组织的队伍建设,组织专业培训与督导。
6.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任务,参与日常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及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7.负责组织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评选。
8.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2: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专职教师
1.负责学生心理咨询的预约、值班安排、转介、工作量统计等。
2.负责学校心理健康宣传与教育活动的策划与组织。
3.负责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器材、卫生、安全与财务报账等。
4.负责编辑和制作心理健康宣传教育资料,撰写相关通讯报道。负责中心各类文件、档案的整理与保管。
5.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
6.参与日常的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7.指导学校学生会生活服务部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8.完成本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3: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专职教师
1.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课程教学安排、检查与报告。
2.负责心理健康普查的组织、建档、报告、跟踪和监控。
3.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日常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与报告。
4.负责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学校心理网站的建设与维护。
5.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教学研究,女性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所工作。
6.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开展活动。
7.参与日常的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8.完成本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科室职责
1.制定、完善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与目标,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2.负责宿舍管理人员及“一站式”学生社区自治管理委员会的选拔、培训、管理与考核,指导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
3.统筹全校学生宿舍分配、床位调整及住宿安排(含新生入住、毕业生退宿、假期留校等),建立资产登记卡,配合做好设施设备的管理与核查。
4.督查宿舍清洁卫生,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内务检查及评分,开展“示范寝室”等文明创建与评比活动,推进宿舍文化建设。
5.配合保卫部做好治安、消防、防盗等安全综合治理,严格执行门禁管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协助处置。
6.配合后勤基建处做好水、电、家具、空调、热水器等设施设备的报修、维修与管理,办理入住、调宿、退宿时的资产验收与钥匙回收手续。
7.加强与二级学院、学工部、保卫部、后勤基建处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8.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组织学生社区文化艺术节、安全讲座等活动。
9.维护宿舍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住宿信息、检查记录、违纪处理材料等档案的整理、归档与保管。
10.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人员职责
人员1:宿舍管理中心主任
1.负责学生宿舍的全面管理。制定科室年度、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制定、完善学生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宿舍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积极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建设,组织学生社区文化艺术节活动,组织“示范寝室”评比活动。
3.统筹全校学生宿舍资源,做好床位分配、调整及新生入住、毕业生退宿、假期留校学生住宿等安排工作。
4.负责学生宿舍区域的消防安全与稳定工作,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与演练,配合保卫部做好治安、消防、防盗等安全综合治理。
5.负责宿舍区域内突发事件(火灾、急病、群体事件等)的应急处置与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
6.指导宿舍日常思政教育、学风建设和劳动教育。做好学生开学、放假、毕业离校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宿舍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处置异常情况。
7.加强与二级学院、保卫部、后勤基建处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宿舍管理服务第三方(物业、热水、直饮水等)的服务质量监督与考核。
8.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2:宿舍管理中心专干
1.负责学生宿舍日常管理。拟定全校学生宿舍入住及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办理学生走读、毕业生退宿及离校财产验收工作。
3.指导“一站式”学生社区自治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
4.做好辅导员进寝、宿管员值班、学生宿舍违纪违规的督查督管工作。
5.负责宿舍学风建设、宿舍劳动教育及内务指导督查工作。
6.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云平台的新闻更新和台账报送,组织学生社区日常活动和文化艺术节。
7.做好宿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维护宿舍安全稳定,负责响应学生诉求,配合二级学院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8.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少数民族专干
1.负责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负责少数民族学生信息掌控与安全稳定工作,动态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心理和行为等方面动态,及时开展关心关爱,提供咨询与帮扶。
3.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范非法渗透活动等。
4.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5.负责国家奖学金、校内年度综合奖学金评选组织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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