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是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行政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网络思政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宿舍(公寓)管理、学风建设、学生资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下设学生教育管理科、国防教育办公室、学生资助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宿舍管理中心,其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负责拟订和实施学校学生工作和人民武装的各项意见和措施,组织开展学生工作的交流与研究。
2.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掌握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组织开展德育研究。
3.负责全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制定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配、培养、考核、聘任与奖惩等管理工作,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研究。
4.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制定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相关制度,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研究活动,协同做好大学生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工作。
5.负责全校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拟定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评估工作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负责全校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建立和维护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
6.负责全校学生安全与劳动教育。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安全教育,协助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问题,协调处理学生突发事故,维护学院稳定。组织开展劳动教育与劳动实践,负责安全与劳动教育课程建设、实践活动组织。
7.负责学生宿舍(公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安排、管理全校学生宿舍(公寓),开展宿舍文化建设系列活动。
8.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建设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奖、勤、缓、贷、补、助、免”等各项资助政策的执行,组织开展各项资助育人活动;协调做好大学生医保工作。
9.负责全校学生的学风建设工作。制定学生学风建设实施方案,完善学生学业指导、考核奖惩等机制,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类奖学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评审和表彰,开展对违纪违规学生的处理和教育等。
10.负责全校学生文明养成教育工作。抓好新生入学、毕业生文明离校等教育,做好学位授予、军训开班等仪式感教育。
11.负责学生武装部工作。组织开展大学新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组织开展大学生国防教育活动,负责学生征兵入伍政策宣传、组织、学费补偿等相关工作。
12.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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