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湖南女子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意见反映方式的通知
全体师生:
近期,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已陆续启动,为严格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严格遵守评审程序和工作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特设置湖南女子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意见征集箱、并将意见反映方式公布如下:
一、学生资助工作意见反映方式:
(一)电话或邮件:
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 |
反馈邮箱 |
学生资助中心 |
张老师 |
0731-82766145 |
乐学楼426 |
|
社会发展学院 |
王老师 |
0731-82825087 |
睿智楼103-2 |
562525681@qq.com |
旅游与航空管理学院 |
喻老师 |
0731-88516809 |
乐学楼408 |
394184997@qq.com |
商学院 |
董老师 |
0731-82820050 |
至善楼3011 |
583130684@qq.com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李老师 |
0731-82901496 |
懿德楼309 |
402140575@qq.com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岳老师 |
0731-82816139 |
乐学楼310 |
8309784@qq.com |
信息与工程学院 |
黄老师 |
15173162895 |
至真楼402 |
253297542@qq.com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刘老师 |
0731-82825088 |
臻美楼203 |
156618139@qq.com |
(二)投入意见箱:将在南北两院食堂、宿舍区域放置资助工作意见箱,每天由学工部资助中心按期收取。
二、意见处置流程
(一)调查核实
由学院奖助优评审小组对反映的有效意见内容(实名反映,有真实依据)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
(二)处理与反馈
学院根据核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意见反映人。并对所反映的问题依据《湖南女子学院奖助优评审实施细则》做出相应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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