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2025]1号
关于评选湖南女子学院2025届省级、校级优秀
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坚定信仰、砥砺品质、珍惜时光、勤奋学习,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在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展现青春作为、彰显青春风采、贡献青春力量,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 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湖南女子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顺利完成学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四)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五)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有关重要奖励,其中:
1.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或以上有关荣誉;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校级奖励两次以上(含两次)。
2.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创新创业实践成效较为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
2025届湖南女子学院优秀毕业生:
参照《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湘女院通字〔2022〕103号)相关规定。
二、推荐名额
(一)湖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名额指标为94名(本科92名,专科2名),“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额指标为10名。
1.优秀毕业生各二级学院按照2025届毕业生总数2.7%的比例进行等额推荐,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具体评审工作。
2.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各二级学院按照2025届毕业生总数0.3%的比例进行推荐,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具体评审工作。
3.两者推荐指标不互相调剂,本科、专科指标单独计算,不交叉占用。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2025届毕业生,满足评选条件的,可优先推荐,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各二级学院按照2025届毕业生总数5%进行等额推荐,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具体评审工作。
(三)各学院推荐名额见《2025届省优校优毕业生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选程序
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一)班级评议。学生个人申请,学生奖助优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的申请进行班级民主评议后,由辅导员(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二)学院初评。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逐一考察班级推荐对象,对各班级提交的评审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复核后,提交学生奖助优二级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初审;评审小组初审公示(时间为3天)无异议后,等额推荐至学生工作部(处)。
(三)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处)对资料审核无误后,汇总推荐名单并提交学校学生奖助优评审委员会评审。审议通过后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含网上)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奖助优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四)学生奖助优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学生奖助优评审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相关推荐材料由学生工作部(处)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统一上报,由省教育厅审定。
四、奖励办法
(一)经评定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授予“湖南女子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二)学校对获评毕业生进行宣传和奖励,并优先推荐给优质用人单位。
五、评选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铸魂育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
(二)严格评选条件程序。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三)及时报送评选材料。各二级学院对推荐对象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汇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加盖各二级学院公章)。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需交各二级学院盖章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3)及与推荐名册内容一致的2个获奖证书复印件(推荐表和证书复印件均为一式两份,与推荐名册排序一致),学院还需提交《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附件4)与《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5);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需交各二级学院盖章的《湖南女子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6)(一式一份),与推荐名册内容一致的2个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与湖南女子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附件7)。2025年2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422室,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胡兰,联系电话:0731-82820958;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联系人:张玉香,联系电话:0731-82902993。
附件1:2025届省优校优毕业生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表
附件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
附件6:湖南女子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7:湖南女子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附件.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1月3日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学工处[2024]54号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