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2024]54号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综合
奖学金、优秀班集体及先进个人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优秀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优秀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定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2〕67号)、《关于印发〈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湘女院行字〔2022〕103号)、《关于印发< 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奖助优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女院行字〔2022〕115 号)等文件要求进行。
二、评定要求
1.国家奖学金评定要求: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评定的比例为参评学生人数的1.5‰,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2)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3)满足上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分原则上85分以上,无不及格课程,成绩排名在本班(或本专业)的前5%以内。
(4)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测评排名在本班(或本专业)的前5%以内。
(5)根据省资助中心相关规定,第(3)项和第(4)项必须满足至少一项排名是班级(或专业)的第一。
2.综合奖学金评定要求:
(1)我校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不得轮流、平均发放。
(2)我校学生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10月份进行。凡在我校注册就读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学生均可参加评选,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学年具备评选资格。
(3)我校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的比例及条件:特等奖学金按参评学生总数的2‰进行评定,奖励金额为3000元;一等奖学金按参评学生总数的3%进行评定,奖励金额为1500元;二等奖学金按参评学生总数的5%进行评定,奖励金额为1000元;三等奖学金按参评学生总数的8%进行评定,奖励金额为800元。评定条件详见《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相关规定。
3.优秀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定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我校优秀班集体参评对象为全校范围内班级(一年级不参评),优秀班集体按照学校班级总数10%比例进行评选。先进个人参评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三好学生按照学生总数的5%进行评选;三好学生标兵在三好学生中产生,全校评选10名;优秀学生干部(不含团干部)按照学生干部总数10%比例进行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在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全校评选10名。评定条件详见《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相关规定。
三、评定流程
4.本次评定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奖助优评审实施细则》进行,各级评审需高度负责、认真履职,确保评审按流程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5.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学生的获奖情况按要求进行列表统计;所有表格凡需要手写的,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工整、清晰、规范地填写,填写内容要详实(注:姓名要准确无误)。电子文档、纸质表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及时报送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乐学楼422办),联系人:胡兰:QQ邮箱:1299741975@qq.com。
6.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学院初审及公示等工作于10月14日前完成,并报送汇总名单和学生个人申报材料。个人申报材料包括:填写excel《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严格按照表格中的要求填写,如字数要求大于等于50字,小于等于150字,模表见附件)、支撑材料(含审批表、推荐材料及相关证书复印件)。重要提醒:公示以后的推荐名单,要先通过学院党委会(党总支会),再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7.2023-2024学年度综合奖学金、优秀班集体和先进个人学院初评及公示等工作于10月25日前完成,并报送汇总名单和相关审批表。
附件:
1.湖南女子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登记表
2.湖南女子学院学生优秀班集体审批表
3.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审批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9月21日
附件1:
湖南女子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登记表
(20 — 20 学年)
二级学院: 专业: 年级: 班级: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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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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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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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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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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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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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学院 评审 意见 |
依据《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本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严格审核,该同学在本学年获得 等奖学金,请学校审批。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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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批意见 |
依据《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经审查,对该同学的奖学金评定有效,同意学院的评定结果。
盖章: 年 月 日 |
(该表须存入学生档案,请正确、工整地用黑色水笔书写)
附件2:
湖南女子学院学生优秀班集体审批表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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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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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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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 体 优 秀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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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推 荐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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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评 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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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审 批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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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申报项目填写“优秀班集体”。 2.本表一式两份,二级学院存档一份,报学生工作部(处)一份。 |
附件3:
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审批表
(20 — 20 学年)
二级学院: 专业: 年级: 班级: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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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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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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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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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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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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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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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优 秀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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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推 荐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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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评 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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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审 批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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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申报项目填写“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等先进个人项目中的一个; 2.本表由二级学院存入学生档案,请正确、工整地用黑色水笔书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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