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日期:2024-09-19 09:19:19  发布人:admin_xsgz  浏览量:170

湖南女子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绿色通道”是确保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有效措施。为确保每年考取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申请对象:

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新生。

第二条  申请条件:

新生入学报到,无法一次性交清学杂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

1.父母年老体弱或家处边远山区,家庭经济来源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2.父母双方下岗且就业能力差,父母一方下岗或父母双方收入很低,无其它经济来源;

3.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残学生、单亲家庭、烈士子女或优抚对象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

4.本人或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致使家庭财产损失较重的学生;

5.其它原因造成经济困难,暂时无力承担学费的;

6.正在办理生源地贷款,贷款资金还未到位。

第三条  办理程序:

学生工作处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办理处,各二级学院指派专人负责“绿色通道”工作。工作人员要态度诚恳、热情,给前来咨询的家长和新生一个满意的答复。

1.咨询。新生到二级学院报到点后,迎新点负责老师接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有关资助政策和措施的咨询。

2.审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持加盖相关部门行政公章予以确认的《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所在二级学院领取《湖南女子学院新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填写好相关资料并经二级学院审核后,持表到报到现场学生工作处的“绿色通道”办理处,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批示。

3.缴费。学生将审核完毕的两份《湖南女子学院新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交至辅导员处,另一份申请表交财务处办理相关入学缴费手续。

第四条  入学后,学生将《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交到辅导员处,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辅导员要进一步核实学生的家庭困难情况,做好相关认定工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学校将视情况根据有关资助政策给予资助。

第五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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