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查目的:保障学生安全,维护学校稳定。
二、排查原则:及时发现,及时干预,不多报,不少报,不误报。
三、排查时间:2022年3月5日--2022年3月12日。
四、排查对象:我校四个年级在校、在籍学生。重点从以下方面排查:
1.2018级毕业生中,前期挂科数量多,难以拿到“双证”且心理和行为表现异常的学生。
2.已确诊的精神障碍者:患有抑郁症、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或双相情感障碍、强迫症、恐怖症等的学生。
3.学习困难学生:课程学习困难,且情绪和行为表现异常的学生;厌学且学习成绩落后,重修科目多的学生。
4.心理困难学生:性格极内向、人格极孤僻、偏执者;人际关系极差者,社会支持系统严重缺损,情绪和行为表现异常的学生。
5.情感困扰学生:恋爱受挫,或家庭父母关系、亲子关系极紧张且倍感痛苦,自身难以调整的学生。
6.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同时性格内向、人际关系较差者,社会支持系统缺损,或学习动机不强,挂科较多的学生。
7.有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他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学生。
8.近来遭遇重大负性应激事件,且情绪和行为表现异常强烈的学生。
9.网络或手机成瘾学生:患上网瘾,严重影响学习与生活的学生。
10.有自杀意念者,或有过自杀史或自杀家史的学生。
11.有较大躯体疾病,且心理反应异常的学生。
12.行为异常者,经常无故旷课、晚归、不归宿舍,行踪难测且与老师、同学沟通交流少的学生。
13.因心理问题休学目前已复学的学生,学校心理普查回访中的重点关注对象。
五、排查方法及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党委(党总支)副书记亲自抓,确保将本学院隐性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出来。
2.对此类学生,各二级学院成长辅导室应会同相关老师认真研讨,并开展相应的干预工作。
3.各二级学院成长辅导室上交汇总表(表格附后)一份给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相关老师根据汇总表情况给出干预建议,并反馈给各二级学院。
4.坚持保密原则,不得随意将资料泄露给无关者,不得在公开场合谈论被排查的学生。
六、提交材料:
2022年3月12日前请各二级学院特色成长辅导室上交汇总表给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联系人:李满林,邮箱:439423337@qq.com。3月12-15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研讨,撰写全校排查报告,并将干预的建议反馈给各二级学院特色成长辅导室。
附件:湖南女子学院2022年3月隐性心理危机学生排查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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