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与我同行”文明养成教育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3-11 09:15:52  发布人:admin_xsgz  浏览量:528

为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学生文明素养,共创文明校园,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学生文明养成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主办单位:学生工作部(处)

二、承办单位:各二级学院

三、活动主题: 文明与我同行

四、活动时间:2021312-2021411

五、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知识教育,以文明礼仪和行为规范教育为出发点,按照《湖南女子学院学生文明礼仪行为规范》要求,紧密结合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全校学生在创建文明校园、形成文明风尚中的主体作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六、整体目标:培育言行文明,涵养新时代新女性文明气质;培育学风文明,养成积极进取、好学自强的学习态度;培育日常生活文明,养成科学健康、环保卫生的生活方式;培育人际交往文明,涵养诚信友善、理性包容的待人处事风范;培育公共场所文明,涵养遵规守矩、克己奉公的公德意识。

七、活动内容:

1.各二级学院各班级普遍开展一次“文明与我同行”主题班课或主题班会活动;

2.开展“文明之星”、“文明寝室”、“文明班级”评选活动,全校评选“文明之星”10人,“文明寝室”27间,文明班级12个,评选程序为各二级学院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学工部审核确定(名额分配、评选标准及审批表见附件1、附件2)。

3.各学院可以根据本学院实际,自主组织开展“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大学生”签名、“文明与我同行”案例征集、校园文明用语征集及演讲比赛、书画比赛、摄影比赛等相关活动,各学院举办的活动可与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有机结合。

八、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要将此次活动作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活动,根据本通知的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广泛动员、加强宣传。活动要做到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利用校园网、易班网、微信平台、宣传栏、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3.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创新活动形式与内容,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活动,要深入学生宿舍、班级、食堂等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学工部(处)将进行不定期不定时抽查并通报。

4.按时报送活动材料。各二级学院将简要活动方案、总结(附上代表性照片)及“文明之星”、“文明寝室”、“文明班级”评选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材料于2021415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处),联系人:范世明,电话:82766146

 

 

 

                          学生工作部(处)

                        2021310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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