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女子学院第四届“阳光女生”心理健康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3-11-06 09:34:33  发布人:admin3  浏览量:557

 

湘女院学字〔2013〕18号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和湖南省高教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09〕59号)等文件精神,建设阳光校园心理文化,培养阳光女性人才,学校决定于2013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开展第四届阳光女生心理健康教育周活动。请相关各部门根据活动方案要求,密切配合,认真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湖南女子学院第四届“阳光女生”心理健康教育周活动方案                      

湖南女子学院

                             <

核发:0 点击数:557 【收藏本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