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学生“校园贷”防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9-09 19:31:23  发布人:admin_xsgz  浏览量:388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校园贷”防治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决定向全校学生开展“校园贷”宣传教育、风险排查与防范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校园贷”日常监测机制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有关文件和宣传、网络、保卫等部门部门有关要求,建立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明确专人负责防范学生“校园贷”工作,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的拓展情况,加强日常排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骨干队伍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对涉及“校园贷”问题的学生重点关注,查明实情,畅通举报途径,方便学生提供线索。每学期开学初和放假前组织开展一次问题线索的全面摸排,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要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保卫、学工等部门,同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针对全体在校生,特别是入学新生全面落实防治“校园贷”“五个一”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中观看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拍摄的警示教育微电影,加强大学生消费观教育和信用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警惕性和风险防范意识,珍惜个人信用,保护好身份证、学生证、支付宝、银行卡账户等个人信息。

2.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各二级学院组织全体新生参加军训期间的安全教育讲座,将价值观、消费观教育融入主题班课、专业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中,充分利用班级QQ群、微信推送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教育引导。

3.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各二级学院采用主题班课、主题班会或团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学生学习省教育厅主持编印的防治“校园贷”宣传资料,通过解剖典型案例进行风险警示,全方位、多角度揭示“校园贷”的本质和危害,让学生入脑入心,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各二级学院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对重点关注学生及时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劝阻、帮助她们远离“校园贷”。对已经参与网络借贷、金额较大的,要及时与家长沟通联系。

5.张贴一个宣传公告。学校将省金融监管部门印发的《关于防范打击“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公告》在校内宣传栏内进行张贴,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将相关内容在广大师生中进行宣传,号召大学生自觉抵制“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

三、统筹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学校在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已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同步寄送,各二级学院在新生报到时严格落实政策,做好“绿色通道”服务工作。对暑假期间遭受自然灾害和重大变故的学生以及缴学费、住宿费、生活费有困难的学生,要摸清具体情况,引导其申请特殊困难补助或扶贫帮困基金。正确看待学生在消费、学习、就业等方面小额、适度的资金需求,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合理支持、适当控制学生的消费支出。对有拓展学习、创新创业等发展性需求的学生,可通过发掘校内外资源筹集专项基金支持、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金融借贷服务等方式,满足学生临时性需求。加强与知名校友、爱心企业的沟通和合作,设立专项助学金或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引入社会资助机制。

四、加强风险防范与应对处置

各二级学院加强对学生的纪律要求,禁止在校园内开展任何形式的网贷营销宣传活动,禁止学生宣传、推荐、代理“校园贷”业务。对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妥善化解风险。对学生反映的“校园贷”问题,要引导和帮助学生以积极的态度,依法维权。对陷入校园不良网贷陷阱学生要加强心理疏导,积极与心理健康中心对接。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落实,主动开展“校园贷”宣传教育、风险排查与防范等各项工作,并做好总结,于927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和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处)。联系人:范梅,联系电话:82766145

 

                                 学生工作部(处)

                                 20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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