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复印件,长沙银行(是专门的长沙银行而不是长沙的任一家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2个证件的正面复印到一张纸上。
2、发票原件和费用明细,两者的金额完全一致并详细记载所用药品的名称、单价、药品总费用、手术名称、价格、麻醉费用、所耗材料名称、价格(加盖医院公章)。
3、急诊病历本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4、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医院公章)。
5、意外伤害住院需额外提供入院记录,意外伤害经过的报告及旁证材料,出院小结或出院诊断证明书;意外伤害第二次住院的需提供第一次住院的入院记录(加盖医院公章)。
6、医院等级证明。
7、《长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登记表》。
8、在每学期中因意外伤害返回原籍贯家庭居住地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或因长沙市医疗技术或设备等原因经批准转至异地医院住院治疗的,需填写《大学生假期疾病申报表》,属第一种情形的还需要提交本人在长沙无家人照顾需返回原籍贯家庭居住地住院治疗的说明材料。
9、非法定节假日住院的需要请假条并要学院老师签字盖章,寒暑假期间住院不需要请假条.
特别提示:
第一,以上第2-6项医院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所住医院的公章(不能用所住科室的章)并复印一份;
第二,第7、8项的两种材料均需所在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三,所有资料需复印一份,原件到医保中心报销后不返回。
第四,材料以档案袋形式装好后交综合楼401,封面写清班级、姓名、联系方式、材料内容。
第五,不明事宜请加湖南女大医保报销QQ群:326500833
学生工作部(处)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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